關聯企業的確定:
1.壹方直接或間接相互持有的股份總數達到25%或以上;
關聯企業
2.第三方直接或間接擁有或控制的股份達到25%以上;
3.企業與其他企業(獨立金融機構除外)之間的貸款資金占企業實收資本的50%以上,或者企業貸款資金總額的65,438+00%由其他獨立金融機構擔保;
4.企業半數以上的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壹名董事總經理由其他企業委派;
5、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必須由另壹個企業的特許經營權(包括工業產權、專有技術等)提供。)可以正常進行;
6.原材料、備件等。壹個企業為生產經營而采購的(包括價格和交易條件)被另壹個企業控制或供應;
7.企業生產的產品或商品的銷售情況(包括價格和交易條件等。)被另壹企業控制;
8.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和交易具有實際控制權的其他相關利益,包括家族、親屬關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