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權和經營權是分離的。也就是說,妳的權力只能在股東大會期間行使,比如選舉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分紅、修改公司章程等。,而且妳有絕對多數的權力(壹票壹權)。不行使這壹權利,股東大會後就無權幹涉公司經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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