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許可證
正式名稱為金融機構營業執照,是批準金融機構開展業務的正式文件。我國需要審批的金融牌照有12種,包括銀行、保險、信托、券商、融資租賃、期貨、基金、基金子公司、基金銷售、第三方支付牌照、小額貸款、典當等。
2.融資租賃許可證的法律基礎
《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關於融資租賃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商建發[2004]560號)、《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