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半年報公告信息包括:公司基本信息;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公司股票、債券的發行及變動情況,報告期末股票、債券總額及股東總數,公司前10名股東持股情況;持股5%以上的股東、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情況;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情況、持股變動情況和年薪情況;董事會的報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等。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上市公司年度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4個月內完成並披露,中期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上半年結束後2個月內完成,季度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第三個月和第九個月結束後65,438+0個月內完成並披露。
上市公司未能在規定的披露時間結束前披露上市公司年度報告的。下月首個交易日,中國證監會將立即立案稽查,證券交易所根據《上市規則》進行處理,交易所將暫停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交易。同時公開譴責公司及相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