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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論述了以新的方式建立國際直接投資企業的利弊。

答:以壹種新的方式設立國際直接投資企業,也稱綠地投資,外國投資者可以將其全部資本投資於東道國,建立壹個擁有完全控制權的企業;也可以由外國投資者和東道國投資者共同投資,在東道國建立合資企業,但合資企業是在原有企業基礎上的新企業。

(1)綠地投資的優勢在於:①不容易受到所在國法律政策的限制或當地輿論的抵制而創建新企業。②在大多數國家,設立海外企業的程序比並購海外企業的程序簡單。(3)在東道國創建新企業,尤其是合資企業,往往享受東道國的優惠政策。④壹般新企業所需資金都能準確評估,後續工作流程簡單。

(2)綠地投資的缺點是:①投資建設周期長。(2)不利於快速進入東道國和其他國家的市場。③不利於快速跨行業經營和產品服務的快速多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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