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保險法》第87條規定,保險公司破產必須經保監會批準,才能由法院宣告。保險公司被宣告破產後,由法院組織中國保監會等有關部門和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根據《保險法》第八十八條規定,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宣告破產的,其人壽保險合同和準備金必須轉移給其他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與其他保險公司不能達成轉讓協議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壹家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接受。
這裏面有兩層意思。第壹種是妳投保的保險公司把妳的保險合同交給其他保險公司。第二種是與其他保險公司沒有達成協議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壹家保險公司接管。
擴展數據
根據《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第19至25條
財產保險公司的個人客戶,損失不足5萬元的,保險保障基金全額救助;5萬元以上部分90%救助。
如果壹家壽險公司破產,保單必須轉讓給其他公司,如果沒有人願意接手,保監會將指定壹家接管。保險保障基金為領取者提供救助,個人保單最高給予90%的救助。
保險保障基金的救助金額和比例可以調整,但須經國務院批準。
保險公司聘請的企業年金受托人、客戶經理等企業年金管理業務不屬於保險保障基金的保障範圍。
參考百度百科-保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