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壹方不支付租金,可以根據合同關系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不交租金就把車開走,理論上是對承租人基於租賃合同關系的占有的侵害,他有權主張占有受到了侵害,要求返還。但同時出租人也可以要求解除租賃合同,要求還車並支付租賃費和違約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四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財產。但是,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人的生活必需品應當保留。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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