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年度、半年度和季度報告的公布時間。
1.基金年度報告: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年年度結束後90日內完成基金年度報告,並將年度報告正文登載在網站上,年度報告摘要登載在指定報紙上。基金年度報告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經過審計。
2.基金半年度報告:基金管理人應當自上半年結束之日起60日內完成基金半年度報告,並將半年度報告正文登載在網站上,半年度報告摘要登載在指定報紙上。
3.基金季度報告: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季度結束後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基金季度報告的編制,並將季度報告刊登在指定報刊和網站上。例如,2014的三季報應在2010的三季度結束後的15個工作日內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