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義上是指除了國營銀行等金融機構之外,出現在城鄉的壹些民間貨幣信用組織。狹義的民間金融組織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不頒發金融業務許可證,由民間在農村地區開辦的非正規金融機構。
包括儲蓄協會、基金會、互助社、信用服務站(公司)、股份信用合作社等各類集體金融組織和民間金融機構。
中國農村民間金融的三個層次
合理合法的“非正規金融”,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正常民間金融”,主要是指民間借貸。
合理不合法的“灰色金融”,這個層面主要包括民間集資、合作社、民營銀行等等。
不合理、不合法的“黑金融”主要是指高利貸、金融詐騙、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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