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即主權、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和非銀行)、公司(包括中小企業、專業貸款和壹般公司)、零售(包括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符合條件的回收零售和其他零售)、股權和其他類別(包括購買的應收款和資產證券化),具體定義如下:
(1)主權風險敞口
主權風險敞口是指對主權國家或經濟實體及其中央銀行、公共部門實體、多邊開發銀行、國際清算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債權。
(2)金融機構的風險暴露
金融機構風險暴露是指商業銀行對金融機構的債權。根據金融機構屬性的不同,可以分為銀行業金融機構風險暴露和非銀行業金融機構風險暴露。
(3)公司風險暴露
公司風險暴露是指商業銀行對公司、合夥企業、獨資企業等非自然人的債權,但不包括零售風險暴露中包含的對主權、金融機構和企業的債權。
根據債務人類型及其風險特征,公司風險暴露細分為中小企業風險暴露、專業貸款風險暴露和壹般公司風險暴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