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或者合並公司股東會關於公司合並的決議;(母公司在被吸收合並前召開股東會作出“吸收合並股東會決議”,子公司作出“同意被吸收合並股東會決議”)。
2.被合並公司各方簽署合並協議(合並各方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合並協議具體包括以下內容:合並協議各方的名稱;合並的形式;被合並公司的名稱;被合並公司的註冊資本;合並協議各方的債權債務繼承方案;簽訂合同的日期和地點;合並協議各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3.合並各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依法出版的報紙樣本;(兩家公司壹起做公告,內容相同,簽名由兩家公司簽字。)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
響應時間:2022年2月7日。請以平安銀行在官網公布的最新業務變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