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內保”,即境內企業向境內分行申請開立保函,境內分行向離岸中心出具融資保函;
二是“國外貸款”,即離岸中心憑收到的保函向境外企業發放貸款。
在這種背景下,可以通過銀行的“內保外貸”業務來解決。境內企業向銀行境內分行申請開立融資保函,再由境內分行向離岸中心出具保函,離岸中心向境外公司提供授信,滿足客戶需求。內保外貸具有監管風險和套利風險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