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列。包括:中國聯合銀行融資保函編號、出具日期、各方名稱和地址、相關交易或項目名稱、相關合同或標書編號、簽署或出具日期等。
2.責任條款。即出具保函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承諾的責任條款,是銀行保函的主體。
3.擔保金額。是出具保函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承擔責任的最大金額,可以是具體金額,也可以是合同中相關金額的壹定比例。如果保證人可以根據委托人履行合同的程度減輕或免除責任,必須作出具體說明。
4.有效期。也就是說,最晚的索賠日期或截止日期,它可以是某壹特定日期或某壹行為或事件之後的壹段時間。比如:交付後三六個月,工程完工後30天等等。
5.索賠方式就是索賠條件。這意味著受益人可以在任何情況下向出具保函的銀行提出索賠。國際上對此有兩種不同的處理方式:壹種是無條件的或“見索即付擔保”;另壹種是有條件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