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證明資金來源合法,沒有信托監管限制。
保理業務是從出口到貿易代理的方式演變而來,起源於14世紀的英國毛紡業。當時英國羊毛紡織品都是委托專業代理商代銷的。這些代理商向外國買家出售商品,並向出口商擔保買家的商業信用。當時由於交通不便,外貿商業活動比較緩慢。沒有國外可靠代理商的協助,任何出口企業都難以成功。到了18世紀,美國的壹些代理商憑借其高效率和雄厚的資金,逐漸掌握了拓展國內市場所需的代理貸款管理。他們的地位逐漸從以前的委托代理人地位演變為獨立的經濟實體——保理商。保理商根據保理合同為相關商業企業提供信用和信用管理服務。通過不斷發展,現代保理公司已經能夠提供壹攬子服務,包括為賣方提供買方的資信調查、100%貨款的商業風險擔保、應收賬款管理和融資。據悉,1990的國際保理業務營業額已達137億美元。不僅發達國家有保理公司開展國際業務,壹些發展中國家如墨西哥、東盟、匈牙利也有保理公司為本國進出口貿易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