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公司討債部開始以發校帖、叫妳提醒第三方聯系人、發群通訊錄、起訴法院、征信等名義威脅還款,不會真的去做。
之後我會聯系妳留下的第三方擔保人,然後我會給學校貼出。如果我發群通訊錄就不好說了,因為發了等於壞賬。
法院起訴的話,金額太低付不起訴訟費,法律是給大學生的。妳欠了多少本金?各省詐騙犯罪3000到10000不等,最後變成了協商1滯納金的事情。
如果報警,就是討債。如果過了警察,還是協商超期費的問題。
至於征信,如果這個網貸公司的第三方投資人是銀行,那就說明妳是通過中介從銀行貸的款,比會上的征信多,從開始放貸的時候就可以在征信報告上看到。
分期肯定會產生逾期費用。如果要還,就應該協商逾期費用。
個人建議不要碰高利貸。如果是貸款,那就還。個人信息不應該被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