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勞動法規定每天工作8小時,如有特殊情況,可以加班,但每周累計工作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4小時,否則違反法律規定,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超過8小時的工作,用人單位要付加班費!
第三,有沒有年終獎?還是那句話,國家法律法規沒有規定包括上市公司在內的用人單位必須給勞動者發年終獎。所以上市公司有沒有年終獎,是公司內部工作和福利制度的問題,由企業自主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