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險公司需要提交上訴狀,人民法院收到訴狀後需要收取上訴狀費用,送達對方當事人,裝訂卷宗等等。目前第二審人民法院的立案日期是案件從立案法院移送到審判法院的日期,然後開始計算三個月的試用期。這也是各國法院的通行做法。如果壹審法院壹再不轉交,二審人民法院審理的期限就會延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七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對不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應經本院院長批準。
人民法院審理不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自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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