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的經營範圍: (壹)財產保險業務,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和其他保險業務;(二)人身保險業務,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和其他保險業務;同壹保險人不得兼營財產保險業務和人身保險業務。保險公司的業務範圍應當經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批準。保險公司只能在批準的業務範圍內從事保險業務活動。依照第二款規定對本法施行前已經設立的保險公司實行分業經營的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延伸閱讀:如何買保險,哪個好,教妳如何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上一篇:南京華誼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怎麽樣?下一篇:汽車按揭貸款利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