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的職責分為:管理部門:董事長、總經理、總經理秘書。財務部:財務總監(主管)、會計(總賬會計、成本會計、往來會計)、出納。人事部:人事經理(主管)、人事助理、文員。市場部:銷售經理和銷售人員。采購部:采購經理,采購文員。
2.總經理對公司董事會負責,全面組織實施董事會的有關決議和規定,全面完成董事會下達的各項指標,並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況。負責宣傳和貫徹國家和行業的有關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根據董事會的要求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建立公司的管理體系,組織實施和改進,為管理體系的運行提供充足的資源。
3.總經理會議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黨委書記、副書記參加,由總經理主持。總經理會議每月召開2-3次,具體時間由總經理決定。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要求,可召開臨時總經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