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國家發改委決定啟動內陸核電建設。作為首批內陸核電項目之壹,彭澤項目采用了第三代AP1000技術路線。
2008年6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和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聯合向國家發改委上報了《關於請示同意開展江西彭澤核電站項目前期工作的請示》,申請建設4臺百萬千瓦AP1000壓水堆核電機組,並預留了2臺機組的擴建空間。
江西彭澤核電站壹期工程由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投資建設,以中電投江西核電有限公司為運營單位,以中電投電力工程有限公司為壹期工程總承包商,全面管理核電工程施工現場,控制工程建設的安全、質量、進度和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