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壹般是指在法定登記機關登記註冊的壹類營利性法人團體。據方教授考證,該公司曾被稱為“公所”,這是英國東印度公司的專有名稱。在壹百多年的歷史中,中文的“公司”壹詞在不斷的誤解和重新解釋中,逐漸清晰了現在的含義。
根據中國現行《公司法》(2005),其主要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這兩類公司都是法人(《民法通則》第三十六條),投資者可以通過有限責任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