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評估不僅沒有理論方法基礎,而且模糊了資產評估的本質。即使評估師核實了債務,也超出了評估工作的範圍。
當然,如果客戶要求查其負債,且評估師有能力承擔此項任務,經雙方協商,可作為評估項目以外的任務單獨收取。
二、資產評估和審計的性質和範圍不同。
資產評估和審計雖然都是經濟鑒證的中介服務,但兩者在性質、對象、依據和操作方法上是不同的。
資產評估不壹樣。雖然屬於中介服務性質,但不具有監督檢查性質。這是壹種咨詢服務。在西方發達國家,除了部分國家,企業上市前都要對資產進行評估,規定資產增值稅的稅基是評估。其他情況下,產權變動是否評估,由業主自己決定,政府沒有強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