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裝修公司 - 破產清算小組

破產清算小組

法律主觀性:

破產清算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被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接管公司,對破產財產進行清算、評估、處理和分配。清算組由股東、有關機關和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的有關專業人員組成。所謂相關機關,壹般包括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政府部門、證券管理部門等。,而專業人士壹般包括會計師、律師、評估師等。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是指在經濟破產的情況下,處理如何清償債務的壹種法律制度,即當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時,由法院強制執行其全部財產,公平清償所有債權人。破產的概念是指破產清算制度,即宣告破產並向債務人清償債務的法律制度。為了區分公司的普通清算和破產清算,它們分別適用不同的法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只規範壹般清算。繼《企業破產法》和《公司法》之後,最高人民法院於2002年7月頒布了《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破產規定》)。由於破產清算的會計原則與常規會計有很大不同,破產清算的會計方法也必然與常規會計不同。目前國家還沒有破產清算會計的相關會計準則,主要是財政部在1997中制定的《國營企業試行破產會計處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然而,在當前的會計實踐中,仍然存在壹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法律客觀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 上一篇:寧波胡忠化工有限公司怎麽樣?
  • 下一篇:啟明星辰信息技術集團有限公司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