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對子公司的處理:
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第二十二條規定“報告期內母公司因同壹控制下的企業合並而增加的子公司,應當將子公司當期期初至報告期末的收入、費用和利潤納入合並利潤表;因非同壹控制下企業合並而增加的子公司,應當將其自購買日起至報告期末的收入、費用和利潤納入合並利潤表。”
減少對子公司的處理規定:
《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第二十三條規定,母公司在報告期處置子公司時,應當將子公司期初至處置日的收入、費用和利潤計入合並利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