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時間和考場
所有考試將在指定的時間和考場舉行。
考場入場規則
考生必須在考前20分鐘進入指定考場,入場後不得擅自離開座位和考場(提前交卷者除外)。
帶上準考證和身份證。
考生須攜帶打印好的準考證和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入場,在指定座位就座,入座後主動將證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供監考人員反映。
遲到和缺席規則
比開考時間晚20分鐘者不得入場,可在開考30分鐘後交卷。如果您在考試開始後20分鐘內沒有在考試機上登錄並確認,將被視為缺席考試。
禁止攜帶物品
除計算必備的筆外,禁止攜帶任何材料、計算器及各種無線通訊工具進入考場。考生必須按照監考老師的門檻,將隨身物品放在指定地點。
維護考場秩序
考生應主動維護考場秩序,保持安靜,不吸煙、不吃東西。遇到困難請舉手,求監考老師解釋。
疾病的治療
考試中途因病不能堅持考試者,應向監考老師報告,並根據詳細情況進行處理。
交卷時的離場規則
考生交卷後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將草稿紙帶出考場,不得在考場周圍逗留或喧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