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公司變更住所或者營業場所的,應當向擬遷入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提交下列備案材料:(1)備案報告;(二)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三)公司決議文件;(四)客戶資產處置情況說明,變更後的住所和設施符合期貨業務的需要;(五)變更住所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明;(六)首席風險官出具的公司符合相關條件的意見;(七)期貨公司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八)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文件。期貨公司在提交備案材料時,還應當將備案材料抄送擬遷出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
考點檢查:第三章第壹節期貨公司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