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公司應當持續符合以下風險監管指標標準:
(壹)凈資本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
(二)凈資本與公司風險資本準備的比例不低於100%;(100%×120%=120%)
(三)凈資本與凈資產的比例不得低於20%。
(4)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比例不得低於100%;
(5)負債與凈資產的比例不得高於150%;(150%×80%=120%)
(六)最低結算準備金要求。
第九條中國證監會制定風險監管指標預警標準。“不低於”某壹標準的風險監管指標,預警標準為規定標準的120%,“不高於”某壹標準的風險監管指標,預警標準為規定標準的80%。最低結算準備金沒有預警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