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公司作為期貨交易所的會員,與期貨交易所構成“會員-團體”關系。期貨交易所的權利主要包括:(1)會員自律管理權;(二)制定並實施期貨交易所的業務規則。
(三)對期貨市場異常情況的緊急處理權;(四)向會員收取會員費。
期貨交易所的義務主要包括:(1)為會員提供交易席位、設施和信息服務;(二)執行交易規則。
(三)防止對期貨市場的破壞。(4)幫助分娩;(5)保證期貨合約的履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