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委托風險是指投資者在選擇期貨公司、建立委托關系過程中產生的風險。投資者在選擇期貨公司時,要對期貨公司的規模、資信、經營狀況等進行比較,確定最優選擇後與期貨公司簽訂合同。如果選擇不當,可能會給投資者未來的經營帶來不便和風險。
3.交易風險是指投資者在交易過程中產生的風險,包括因市場流動性差而難以快速、及時、便捷地平倉交易的風險,以及在期貨價格大幅波動、保證金無法在規定時間內補足時,投資者可能被迫平倉的風險。
4.交割風險是指投資者在準備或交割期貨時所面臨的風險。期貨合約到期後,所有未平倉合約必須交割。因此,不準備交割的投資者應在期貨合約到期或交割月到來之前及時平倉,以免承擔交割責任。在商品期貨交易中,由於個人投資者不能參與交割,必須按照交易規則及時平倉,否則將被強制平倉。
5.投資者自身因素造成的風險。投資者自身素質、知識水平、期貨交易中的經驗和操作水平都是影響風險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