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政策上看,限購人群是戶籍或非戶籍,限購數量。但以公司名義購買的數量還沒有制定,規避限購的理論完全可行。
2.物業收取的費用不壹樣。
但是物業的成本很高,需要繳納各種稅費,在不再擁有房子之前繳納。如果要把房子過戶到個人名下,需要繳納土地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另外,銀行貸款很難獲得。
3.不同的購買限制
以公司名義買房可以避開限購,但是成本高,不劃算,除非是自住。所以,除非是以融資為目的,否則這種方式對於普通買家來說是不靠譜的。
4.買房有不同的方式。
以公司名義買房,先註冊公司,再買商品房,其實是用來居住的。這種買房方式繞開了限購政策。只要財力無限,可以全款多買幾套房。專業人士說:買房後可以辦房產證,還可以申請按揭貸款,緩解資金壓力。
5.當然,相對於房產投資的收益,稅收只是要考慮的壹部分因素。所以,如果各大土豪名下的購房金額已經滿了,或者國外個人在國內購房有更嚴格的限制,就只能用公司的名義買房投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