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企業破產職工應當清償拖欠的工資、醫療傷殘補助金、撫恤費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賠償金。2.原公司合並後,職工繼續為新公司工作的,新公司應當與職工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公司單方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必須符合法定情形,並支付壹定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七十二條,公司合並可以采取吸收合並或者新設合並。壹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進行合並,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並設立新公司為新合並,合並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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