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停業的程序:(1)申請停業。納稅人持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到稅務登記窗口領取並按要求如實填寫《停業登記表》,說明停業原因和期限。(二)暫停受理業務。稅務登記窗口審核資料,符合受理條件的予以受理。(三)批準停業。(四)復業申請書。(五)繼續停業。註意事項:1。需要延長停業時間的,納稅人應當在停業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請,稅務機關重新核定停業期限;2.停業期滿後未申請延期復業的,稅務機關視為復業,實行正常稅收管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條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註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稅務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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