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具體情況,如果公司被起訴,人民法院可能會進行證據保全凍結。此時,公司如欲解凍賬戶,可向法院提供與訴訟標的相當的擔保財產,人民法院應作出解除保全的裁定。如果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公司沒有足夠的財產可供執行,那麽法院會凍結公司的賬號,將公司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直至公司所有債務清償完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零三條財產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財產被保全人。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再次查封、凍結。
第壹百零四條在財產糾紛案件中,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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