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的來說,分期付款買車是壹種新的方式。汽車融資租賃模式最初形成於上世紀80年代中期。
汽車金融代表是負責分階段辦理客戶購車業務的人員,能夠結合金融公司的金融產品和相關政策,制定出適合公司實際情況的金融推廣方案,供經銷商管理層決策。它是汽車金融公司和汽車經銷商之間的重要紐帶。
汽車融資租賃的特點
(1)打包租賃法降低購車門檻。汽車銷售商將分期支付所有的裸車款、購置稅、牌照費、保險等稅費。客戶只需支付全部款項的20%作為押金和1%的手續費,就可以獲得汽車的使用權,租期過後返還20%的押金。
這種方式減輕了客戶首期付款的負擔,讓客戶有更多的錢用於投資理財。
(2)租金是費用,汽車銷售商向企業提供增值稅發票。可以作為車貼報銷的憑證,也可以作為企業做賬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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