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戶提供抵押車輛的材料,貸款機構接收申請人提供的材料。
(提供的材料包括身份證、車輛行駛證、車輛登記證9、強制交通和商業保險的保險單、外地戶籍暫住證、車輛備用鑰匙)。
2.對申請人進行盡職調查,對車輛進行價值評估,由借款人的評估師對要抵押的車輛進行評估。
3.貸款機構初步預留貸款額度,借款人和貸款人協商抵押車輛的價值。
4.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兩車抵押合同,辦理委托貸款公證。
5.借款人和貸款人去車管所辦理抵押登記和相關證件,貸款人將申請人的相關證件進行保管。
6.貸款人將車輛開到指定的停車場,將車鑰匙全部交給借款人的公司保管,借款人同時開具收款清單並支付抵押金額,簽訂車輛抵押貸款協議合同(部分車利息較高)。
7.抵押到期後,貸款人到借款人處辦理還款和抵押註銷手續,償還全部貸款,並配合借款人到車管所辦理抵押註銷手續。
8.貸款到期後,如果客戶沒有到借款人處辦理抵押續貸或註銷手續,借款人將根據車和車的抵押貸款規則拒絕辦理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