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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模式的名詞解釋

合同等同於契約,但只是實物,如房契、地契等。合同模式是壹切以書面形式為準,有書面證據,不能毀約。

合同進入模式是企業通過與目標市場國家的企業簽訂長期的、非投資性的無形資產轉讓合作合同進入目標市場。

與出口進入模式不同,合同進入模式下企業出口的是技術、技能、工藝等無形資產,而不僅僅是有形產品,因此可以克服商品貿易壁壘,克服部分出口產品因運輸成本高而在國際市場上缺乏競爭力的問題。

擴展數據:

合同模式有以下幾種形式:

1,特許經營

許可經營是指企業(許可方)與東道國企業(被許可方)簽訂合同,允許東道國企業在壹定期限內使用其專利、商標、公司名稱或其他無形資產,並獲得使用費或其他報酬。

2.特許權

許可經營是指企業(許可方)與東道國企業(被許可方)簽訂合同,允許東道國企業在壹定期限內使用其專利、商標、公司名稱或其他無形資產,並獲得使用費或其他報酬。

3.合同制造

合同制造是指企業與國外廠商簽訂合同,由國外廠商按照合同要求制造約定產品,而企業自己負責市場銷售的壹種市場進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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