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強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科學有效地監測擔保機構擔保放大倍數(杠桿率)及其變化,檢查擔保機構是否建立了科學的風險控制機制、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分散機制,及時揭示風險、糾正偏差。在全面排查擔保機構業務的基礎上,設立非法擔保機構?黑名單?系統。
(3)進壹步完善內控制度和措施,嚴格防範關聯交易風險和操作風險。強化自身識別小企業風險狀況的手段,強化自身的風險控制和風險定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