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足定向增發上市公司必須滿足的條件。
定向增發的上市公司必須滿足以下條件:(1)盈利。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6%,最近壹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6%;(2)穩定的現金流。經營現金凈收益/流動負債、經營現金凈收益/稅後利潤等相關指標要滿足壹定的條件。除上述條件外,還應當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以定向增發為激勵約束的上市公司,應同時滿足上述條件。壹方面,私募的門檻可以提高,管理者要想獲得公司成長的收益,必須滿足壹定的條件。這使得定向增發的實施成為對管理者的壹種激勵,充分考慮了我國資本市場的低效率,從而避免了虧損公司的管理者在公司虧損的情況下,通過投機等手段獲取資本溢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