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征用、劃撥土地前,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認項目選址符合城市規劃的法律文件。
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項目符合城市規劃需要的法律證明。
三。國有土地使用證
土地使用者申請後,本市各級人民政府出具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法律文件。此證主要註明土地使用者姓名、土地位置、用途、土地使用面積、使用年限和“四區”範圍。
四、《施工許可證》
建設單位工程建設的合法證明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壹。沒有施工許可證的建築是違法的,不受法律保護。
動詞 (verb的縮寫)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