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北京的出租行業通常被稱為合同金額的“總份額”。其實司機的承包費並沒有合同中約定的那麽高。因為“總分成”中包含了出租車公司和政府對司機返還的各種補貼費用(這些補貼費用與交通事故無關)。其中補貼工資545元(人),燃油補貼65438元+0.305元(人)雙班65438元+0.335元(兩人平分,實際667.5元/人)。4140-545-667.5 = 2927.5元(實際壹個人兩班倒每月承包費2927.5元),也就是俗稱的“純分成”。
3.北京出租車司機的個人所得稅是統壹的,人均所得稅是每月75元。按照75元的基數,北京出租車司機每天的收入在80元左右。將最高金額2927.5元除以30天,等於每天實際合同支付約100元。合同款100元,日收入80元,雙班司機日人均損失約180元。兩個人平均每天損失360元左右。
4.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賠償的司法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出租車是營運車輛,是受害人謀生的工具。妳應該賠償出租車司機。
5.以上金額為北京市出租車司機合同款最高金額,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