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函通常是指有檔案權的單位出具的同意接收相關人員的信函。壹種人事關系轉移是計劃經濟體制時期極其重要的個人人事轉移程序,至今仍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錄取通知書常見於人員戶籍轉移的相關手續中。單位分為:有人事備案權的單位和沒有人事備案權的單位,只有有權限的單位才能出具錄取通知書。壹般來說,黨委、機關事業單位、國企、人才市場都有權力。無人單位不能單獨出具錄取通知書,需要上級主管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發函。
這裏要說的是幾種常見類型的錄取通知書:
1.?解決夫妻兩地分居及辦理配偶轉京的接收函
2.?配偶同意轉讓人才的接受函
3.?歸國留學生家庭的錄取通知書
4.?駐京部隊家屬接收函
5.?公務員家屬的錄取通知書
6.?中央選調進京幹部家屬的接收函。
7.?在京外國留學生北京單位的錄取通知書。
8.?北京生源大學畢業後,回北京的單位接收並簽署了三方協議。
9.?其他情況等。
檔案和單位錄取通知書都是有權限的單位和人才市場出具的。比如北京的解決夫妻兩地分居,隨軍遷的同意書,如果北京的單位沒有權限,壹般都是由部級人才市場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