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川東磁電有限公司訴佛山市高明斯特電氣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二審法院認為,但根據現有證據,不能認定西特公司存在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第壹,西特公司是美的公司的供應商,美的公司提供的圖紙顯示,在采購圖紙中,對簧片開關部件的命名要求是“激光雕刻CPS-3150-305”。西特公司按照美的公司的要求進行生產,主觀上不存在侵權的故意。第二,磁控開關的消費者都是家電行業的大型廠商,而不是沒有專業知識的大眾。由於家電行業的大型生產企業大量使用帶磁性開關的產品,且涉案產品總價值較高,這些消費用戶會以更專業的眼光更加關註購買,不會僅根據產品是否標註CPS來決定是否購買。第三,美的公司生產的電壓力鍋在進行3C認證時,無論零部件是否自願通過CQC認證,都必須到3C認證處進行申報和檢測。涉案川東公司的產品已經CQC自願認證,可以免檢,但現有證據並不能證明Site公司標有“CPS”的產品也可以免檢。因此,西特公司並未通過在商品上標註“CPS”獲得不正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