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來源:發布日期:2008年6月5日
破產文件
根據債務人河南南陽水泥廠的申請,我院受理了該公司破產還債案,並於2004年3月1日作出民事裁定,宣告該公司破產。2004年4月16日,債權人會議審議通過了破產清算組提交的債務人財產分配方案,本院裁定予以確認。現在公司已經倒閉,債務人財產已經分配。2008年4月7日,我院裁定終結本案破產程序,未清償的債權不再清償。
河南省南陽中級人民法院
出版報紙和版面:《人民法院報》,第七版
出版日期:200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