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LOL還在研發階段,但騰訊已經開始投資拳頭,並逐漸成為拳頭的最大股東。但為了保證拳頭公司開發的遊戲質量,騰訊仍然保留了拳頭公司的自主權,將開發權和運營權留給拳頭公司,相當於可以獨立運營的騰訊工作室。
擴展數據:
當時騰訊的遊戲大多是通過代理商來的,缺乏有創意的遊戲工作室,也沒有用錢的地方,而拳頭有想法卻缺錢。雙方在遊戲展上再次相遇兩情相悅,壹拍即合,於是有了今天的英雄聯盟。
騰訊雖然是第壹大股東,但並沒有參與英雄聯盟的開發,甚至無法影響拳頭公司開發的遊戲。拳頭推出英雄聯盟的時候,騰訊在S1賽季開始前買了92.78股。與此同時,騰訊開始承辦英雄聯盟在國內的重大賽事和活動,拳頭無權參與,拳頭公司只能在幕後進行遊戲的優化和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