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份證號碼:)是XXX有限公司的員工..我最近12個月在公司的月平均實際收入為稅前人民幣。因住房貸款需要(或其他原因),現申請公司按稅前月收入人民幣(大寫)為我出具收入證明。
我承諾收入證明僅用於我的抵押貸款,不用於其他用途。同時,本人承諾,今後如本人或任何第三方因收入證明向公司主張權利和索賠,壹切法律後果由本人承擔,與公司無關。如公司因收入證明遭受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向任何第三方支付賠償及公司發生的所有費用,如律師費、律師費、差旅費等。),本人承諾在公司繳納申訴費之日起7日內壹次性返還給公司,否則,本人將向公司支付每日0.5%的滯納金。如果公司對我提起訴訟,我自願承擔公司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等費用。
請幫助公司,謝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是具有獨立法人財產和法人財產權的企業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