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責任的界定:合資公司和合營公司的劃分可以明確股東對公司債務的責任範圍。在合資公司中,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而在合資公司中,股東的責任僅限於其認購或持有的股份。
2.風險分擔:通過劃分合資公司和聯營公司,可以在壹定程度上區分個人信用和公司資本的風險承擔。合資公司股東的個人信用在公司信用評估和債務償還中起著重要作用,合資公司的風險主要由公司資本承擔。
3.公司論:合資公司與合營公司的劃分體現了公司法人理論的不同觀點。合資公司註重個人信用和人為因素,而合資公司更註重公司資本和資產的作用。
4.經濟分析:合資公司和聯營公司的劃分有助於在經濟學上分析公司的經濟效益、風險分擔和資源配置,為經濟學家提供了研究分析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