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主要形式有無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和股份公司,不同於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事業單位。我國現行公司法規定的公司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無限責任公司:指全體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指公司全體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公司。
合資企業:指部分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其他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指資本分為等額股份的公司,全體股東僅以各自股份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股份公司:指資本分為等額股份的公司,部分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部分股東僅以其股份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