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
第十八條國家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多渠道促進股權融資,發展和規範債券市場,通過多種方式促進中小企業直接融資。
第十九條國家完善擔保融資體系,支持金融機構以應收賬款、知識產權、存貨、機器設備等為中小企業提供擔保融資。
第二十條中小企業以應收賬款申請擔保融資時,應收賬款付款人應當及時確認債權債務關系,支持中小企業融資。國家鼓勵中小企業和付款人通過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確認債權債務關系,提高融資效率,降低融資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