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的方法倒是有壹些,比如變更發明人和申請人,把您加入到專利發明人和申請人的行列.再比如用您已經發表的文章來無效該專利,使權利不能成立.
前提都是要了解對方申請的專利的內容,也許該設想是由您最初提出的,但是他人在您的基礎上進行了改進,已經是個非常完善的技術方案了,別人也對該發明作出了貢獻,所以也可以提出申請.
退壹萬步講,中國專利是先申請制,同樣的發明創造只授權給先提出申請的人,而不是先發明的人.所以對方提出專利申請是合情合理的,雖然發明不是他先作出來的.這樣說您可能心有不甘,但這就是我國專利法允許的,如果您對該專利的所屬有異議,只能到當地知識產權局申訴了,不過不壹定能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