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割原則
a.將物體分成獨立的部分。
b.使物體成為可拆卸的。
c.增加物體的分割程度。
2.拆出原則
從物體中拆出"幹擾'部分("幹擾"特性)或者相反,分出唯壹需要的部分或需要的特性。
與上述把物體分成幾個相同部分的技法相反,這裏是要把物體分成幾個不同的部分.
3.局部性質原則
a.從物體或外部介質(外部作用)的壹致結構過渡到不壹致結構。
b.物體的不同部分應當具有不同的功能
c.物體的每壹部分均應具備最適於它工作的條件。
4.不對稱原則
a.物體的對稱形式轉為不對稱形式。
b.如果物體不是對稱的,則加強它的不對稱程度,
5.聯合原則
a.把相同的物體或完成類似操作的物體聯合起來,
b.把時間上相同或類似的操作聯合起來.